更新时间:2022.10.20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房地产拆迁分割: 1、被拆迁房屋为私有房屋,其所有权由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取得。这种拆迁安置房屋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 2、被拆迁房屋为私有房屋,婚姻登记后取得所有权。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屋之间的差夫妻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房产拆迁分割是: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
夫妻离婚后拆迁安置如下:双方对于安置房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没有协议双方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可由法院判决。房屋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且婚后未对房屋进行扩建、添附以及征收差价补偿的,安置房归一方个人所有;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安置房
安置房未分配户口都可以迁走,只是是否影响安置房分配,要依据其所签订协议时是否户口还在已经具体的协议内容判断。如果户口迁走前已经签订好协议了,并且协议中未规定禁止迁户的,可以迁户。
产权置换取得的类型:被拆迁房屋为私有房屋,其所有权由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取得。这种房屋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被拆迁房屋为私有房屋,经婚姻登记取得所有权。拆迁房屋与安置房屋的价差,以夫妻共同财产解决。这种需要拆迁安置的
1、“同住人”有权分割 按上海高院的规定,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也就是说,“同住人”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即第一:“户口”
离婚拆迁房的分割具体如下: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
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补偿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双方安置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房屋实际用途和双方经济状况进行分割。如果只有一方是被拆迁人口,只要房屋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过程中要考虑到房源,房屋权属应转让
如果是私房,就要看是否属于共有财产,如果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搬迁,不存在房屋差价问题,也不存在以夫妻名义登记的房屋变更。这种拆迁新房应该是个人财产,离婚期间不需要补偿对方,如果存在房价差异,差额部分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这就需要分析被拆迁房
夫妻共同所有的拆迁房离婚的时候应该先协商分割,双方都想要的,可以竞价取得,双方都不想要的可以将房屋拍卖,然后分割拍卖款。但是最终获得房屋的一方需要给另一方补偿。
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拆迁后的安置房也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婚后取得房产权的,房款是由夫妻共同财产出资支付的,被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诉讼时效期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
企业拆迁可以土地置换。工厂拆迁补偿既可以货币补偿,也可以房屋产权调换。同时在一般情况下,正在正常经营的企业都会要求土地置换,或者是土地置换加部分的货币补偿。在进行土地置换时,应结合企业经营特点进行地域选择,并衡量置换土地的现有市场价值以及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