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7
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即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约定设立的抵押权的成立。抵押权是合同双方预期的法律效果。 在合同生效前,它虽有合同约定,但只是一种可能性,并不实际存在。只有在办理抵押登记之后,抵押权才从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
房屋抵押合同在当事人就抵押事项达成合意时成立,但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待到办理抵押登记时,合同方生效。 房屋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约定设立的抵押权的成立,在合同生效前,它虽由合同约定,但只是一种可能性,并不实际存在,只有在办理抵
土地所有权转让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房屋抵押合同在当事人就抵押事项达成合意时成立,但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待到办理抵押登记时,合同方生效。 房屋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约定设立的抵押权的成立,在合同生效前,它虽由合同约定,但只是一种可能性,并不实际存在,只有在办理抵
一、所谓抵押权的效力,是指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在其担保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对其财产的限制和影响力。 它包括抵押权范围的效力、抵押物的效力、优先受偿的效力,而法定抵押权的效力,关键是优先受偿的效力。 二、对标的物的效力 1、抵押效力及于从物
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是没有效力的,抵押合同属于从合同随着主合同的变化而变化。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也无效。从合同是指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
要区分动产还是不动产进行处理,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无效。因为凡是可以用来作为担保的财产或财产权利,均需同时具备可转让性及财产性两个属性,否则将无法作为担保物权为债权提供担保,即使勉强提供担保,担保物权也无法实现。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抵押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