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连带责任债务人诉讼时效的计算是,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权人通过诉讼程序向法院提出保护民事权利请求的期限,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定代表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但有关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特定情形的规定,即《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所述之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定代表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但有关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特定情形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述之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债权转让担保人还是要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应当通知担保人,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法人一般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担责的是公司自身和公司股东,并且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但是股东如果滥用权力,构成人格否认的,则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人一般是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但是有关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特定情形的规定,即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权人通过诉讼程序向法院提出保护民事权利请求的期限,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
具有法律规定的法定情形可以免除连带责任人的担保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