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强奸案没证据不能批捕,刑事审判中要坚持证据裁判原则,疑罪从无,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确有犯罪事实,就不可以认定其强奸罪成立。只有严格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才可以有效的避免冤假错案。
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都必须要有证据来查明事实,没有证据的刑事案件就不能成立,当然刑事案件的证据是需要侦查部门根据案件线索经过科学、细致的调查收集来的,因此,根据线索与证据的不同情况,对于刑事案件的处理也会不同。
对强奸罪没证据,检察院是不能批捕的。批准逮捕的条件是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法定危害情形发生的情况。
强奸罪只有人证是否可以立案和判刑要看是否有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也同样可以形成罪名成立。
强奸罪侵犯的是女方不可侵犯的权利。受害人被强奸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立案后依法进行侦查,收集证据进行破案;受害人可向公安部门提供有关的线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查明事实和真相,依法追究
强奸案没有证据。一般情况下,公安司法机关不能刑事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强奸未遂需要以下证据: 1、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但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物证; 2、书证,如被强奸者向他人描述的书信等; 3、证人证言,即知情者对警方提供的关于强奸案件的相关证词; 4、被害人陈述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适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该犯罪行为对象是妇女,一般认为是已满14周岁的少女与成年妇女。被害妇女的社会地位、思想品德、生活作风、结婚与否等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该罪的犯罪构成如下:(1)客
伪造证据罪,在我国现行的《刑法》中的统一属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伪造证据罪的立案标准为:行为人帮助当事人毁灭或者伪造证据,并且达到情节严重的,即可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如果行为帮助当事人毁灭或者伪造证据,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