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在法律上可变更合同的规定:如果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进行变更;或者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即使未发生上述变化,也可以依法对合同进行变更。
民法典对债权转让合同的规定: 1、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 2、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民法典对于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有: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过分低于所造成的损失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减
1、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原债权内容的前提下,由原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出让权利的主体是债权人; 2、债权转让的内容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权利; 3、债权转让,受让的主体是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人。而权利相对义务的承载主体是原债务
民法典对解除合同情形的规定有: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在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双方之前约定的解除事由出现的时候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对于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是: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为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是不动产所在地,如果是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民法典》对于附条件合同的规定有若是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若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
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约束力,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合同对方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合同债权也主要受合同法的保护。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方已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
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之前,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通常来说,合同变更主要是主体变更,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将权利义务概括的转移给他人,或他人加入合同的履行中来。另外,就是合同内容的部分变更,比如合同标的物的数量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某些与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民事活动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实施。 2.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
关于租赁合同主要有这几方面的规定,租赁期限,对于六个月以上的租赁,要采用书面形式,承租人转租第三方要经过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有维修义务,承租人归还租赁物时物损产生的费用问题,双方的违约责任,合同期内改变租赁物面貌问题、承租人租金拖欠或者承租人
变更合同不等于解除合同。合同变更是对原合同的非实质性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而并非根本改变合同的实质内容,更不需要消灭原合同关系,它只是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而合同解除则要消灭原有的合同关系,终止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