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8
刑事案件不得随意撤案,撤销案件的类型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中予以明确: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
立案后不可以通过找人撤案。刑事案件不得随意撤案,可以撤销案件的类型有:没有犯罪事实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案件立案后,若是自诉案件,当事人可以主动撤案;如果是公诉案件,在符合下列情形时,公安机关能够撤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赦免的;死亡的等情形。
刑事案件立案后,如果是自诉案件,可以主动撤案;如果是公诉案件,在符合下列情形时,公安机关能够撤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赦免的;死亡的等情形。
刑事案件立案后不能找人撤案,但属于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等情形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
刑事案件立案后不能找人撤案,但如果出现法定的撤案事由,可以撤案。法律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或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审理原则不同,民事案件采取的是不告不理的原则,原告不去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会主动立案审理案件,而刑事案件一旦发生,公安机关一旦立案进行侦查,侦查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否则不予撤案。
立案以后是否可以撤案,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在侦查中发现以下情形的,可以撤销案件:1、没有进行犯罪事实的;2、案件情节不严重,不被认为是犯罪的;3、案件已过追诉时效的;4、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的;5、经过特赦进行免除刑罚的。如果没有以上
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撤案,应当区分具体情况。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后能撤案。如果案件是自诉案件,自诉人可以主动撤案;如果案件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在符合下列情形时可以撤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已过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赦免的;或者死亡的等情形。
立案后抓到人后可以撤案,但要具备下列情形: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赦免的;死亡的;以及其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