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无因管理,是指并没有受到他人的委托,也不存在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无因管理是民法中债的发生根据之一。要构成无因管理,需要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否则无法构成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1
行政诉讼代理人分为两种,分别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要成为法定代理人条件有两个,分别是被代理人是无行为能力人,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着亲权或监护关系。法定代理的性质是全权代理,即法定代理人的所有诉讼行为,包括处分实体权利的行为,被视为是
社保卡三代跟二代有以下区别: 第二代社保卡既是一张银行卡,也是记载了个人的社保信息能够应用于社保系统的社保卡。第二代社保卡,还实现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卡片的统一,转换医疗保险无须再换卡片了。 第三代社保卡,解决的最主要问
别人冒充代理人代签合同时,该合同对被冒充的人不产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冒充代理人签订合同属于无权代理。行为人事实上并没有代理权,该合同不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效力,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冒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原因,造成债权人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即债权人有代位权。 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除外情形包括: 该债权因身份或特定关系形成的债权,是由于法律规定而形成,具有“当事人亲自行使,不能代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的处置方式。在一般的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隐于幕后,名义股东则接受隐名股东委托,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事实上,在我国
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合同的保全,它发生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导致债权人债权的实现被影响。债务人不积极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权利,会导致自身的财产消极减少,所以这时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对此债务人的权利,维护自身的权利。
委托与代理,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适用范围不同:代理关系通常可以包括委托关系,有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等。而委托关系却不能是代理关系,可以是代理关系之外的关系; 2、效力范围不同:代理关系是存在于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
发生债务危机的解决方法: 破产还债,当事人对债务的偿还进行协商,采用协商的方式,虽然简便易行、成本低、中断时效,但是,如果债务人不守信,还是没有履行偿债协议,那么只能通过别的合法途径解决; 采用诉讼的方式清偿债务,当事人无法对偿债协商一致时
债权人和债务人主要存在下面几点区别: 第一,两者的概念不一样。简单来说,债权人指的是有权利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义务的特定的权利主体。如果该义务人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债权人有权向司法机关请求强制其履行。如果义务人的违约行为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
保荐代表人实际上就是上市后备的企业和证监会之间的一个中介的角色,它相当于是计划上市企业的一个代表,代表其向证监会作担保推荐企业进行上市。 一般一家企业提出上市需求之后,首先就会选定有保荐资格的券商,然后券商会派出保荐代表人为企业做相关上市的
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成为法人代表后,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以及应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如果违反法律法规的话,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人代表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了: 1、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