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增加注册资本会稀释小股东的股价,对于公司中如果大股东想要增加注册资本,在工商局组办理增资的时候是一定要小股东签字的,所以对于增加资本会稀释小股东股价的情况也会考虑到。
注册资本比例同出资金额一般情形下都是不一致的,根据新《公司法》,出资金额可以由股东(发起人)自行决定。于是有观点认为,股东(发起人)可随意认缴注册资本并无限期不履行出资义务。其实,即便是按照修订后的《公司法》,股东(发起人)仍旧是在认缴出资
公司增资属于规定的特殊决议事项,如果章程没有另外规定的,公司增资须经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即可。大股东的股份占比已经达到这一比例的,就不需要小股东的同意。
股权转让或增资都需要其他股东同意,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即可,增资需要召开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才可,并且一般是同比例增资,除非其他股东放弃或章程中有特殊约定。
公司法对注册资本和股东出资方面有以下规定: 1、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3、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
公司增资加入新股东的流程:原股东要召开股东会,对新加入的股东做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然后与新加入股东签订协议,主要内容应包括出资金额、占股份比例、认缴资本、出资时间等内容,注意增资后的货币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增资到位后办理验资,向
注册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公司增资扩股时,原股东持股比例不受限制。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只是根据实际持股比例进行变更登记。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份、新股东入股或原股东增资扩股,从而增加企业资本金。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一般是指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增加的部
注册商标权可以作为股东出资。注册商标权属于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股东可以用于出资。对于商标权,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公司设立后发现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
在我国企业法人中的股东实际出资但是没有被记载于股东名册的享有股权。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的,实际出资人能够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
增加股东是否需要股东大会同意由公司章程决定,如果公司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要股东大会同意的,就需要由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反之公司章程对此没有特殊规定的,则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同意。
增加股东,不一定要股东大会同意。如果是转让记名股票来增加股东的,只需要以背书方式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如果是无记名股票,只需要交付给受让人,就可以发生转让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