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第一章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 中未载明事项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名称; (五)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公司名称及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名称; 5、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董事会会议认为其他事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名称; 5、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董事会会议认为需要规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名称; 5、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董事会会议认为需要规
1、是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 在国有独资公司中没有特殊规定的,适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 2、股东唯一。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唯一股东的身份行使股东会的职权。 所以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规定是: 1、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名称; (五)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董事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的,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以及住所、公司的注册资本以及组织机构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名称; (五)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
国有企业的特点如下: 1、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国有独资公司无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3、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4、董事会成员
制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方式: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且章程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