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强奸罪的加重情节有: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6.致使被害人重伤、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抢劫罪的加重情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
以下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 1、入户抢劫; 2、抢劫公共交通工具;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 6、冒充军警抢劫的; 7、持枪抢劫;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重大立功表现有: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
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
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后造成损毁、流失,无法追回;盗窃国家二级文物3件以上或者盗窃国家一级文物1件以上,并具有以下规定情形之一的行为: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盗窃罪从轻量刑的情节有: (一)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二)对于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
盗窃的表现形式如下: 1、盗窃公私财物。 2、入户盗窃。 3、携带凶器盗窃。 4、扒窃,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物品的行为。 盗窃,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规避他人管控的方式,转移而侵占他人财物管控权的行为。
犯盗窃罪的,依照盗窃数额和具体情节追究刑事责任。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产,应当追回或者责令退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
绑架罪的加重情节主要包括: 1、“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 2、“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