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一审终审指一个案件经过一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抗诉。 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1、最高院作的一审民诉案件; 2、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
一审终审的六种情形如下: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在实行一审终审制时,法院作出的判决
刑事公诉案件终审流程为法庭调查、如果检察人员或者辩护人申请出示、宣读、播放第一审审理期间已移交给人民法院的证据的,法庭应当指令值庭法警出示、播放有关证据、法庭辩论。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并都是一审终审的案件,案值比较大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对简易程序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上诉的,还要进行二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
二审终审后还可再审。我国采取的是二审终审制。二审是最终的审判。如果是对一审不服的,可以上诉,但是对二审不服的,是不能上诉的。二审是一个独立的审判程序,不是重审程序。但是如果是一审或者二审的判决生效以后,法院发现原先的审判有误,法院可以主动发
我国两审终审制有四种例外: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属于一审终审的案件种类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以及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等。
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1、立案; 2、缴费; 3、审判:开庭审判流程,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形式有两种: 1、开庭审理。 2、书面审理。开庭审理是原则,适用于各类案件。在纠纷诉诸于法院的时候,需要按照相关的诉讼法律的规定,按照案件的审理流程走。
两审终审制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审级制度,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制度。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抗诉。我国人民法院的设置分四级,即基层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的审批流程如下: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刑事诉讼一审的流程如下: 1、由人民法院依法对对公诉案件的进行审查; 2、开庭审判前的准备,通知被害人、公诉人开庭时间、举行庭前质证; 3、法庭审判; 4、法庭调查; 5、法庭辩论; 6、被告人最后陈述; 7、评议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