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交强险的主要保险责任范围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范围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
交强险的理赔范围包括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但是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保险公司也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只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只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强制保险的理赔范围一般是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受害人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另外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
交强险的理赔范围可分为人身伤亡的赔偿以及财产损失的赔偿,其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直接财产损失以及间接财产损失。
车损险赔偿范围有: 1、车辆发生碰撞、倾覆的损失; 2、车辆发生火灾、爆炸的损失; 3、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造成的车辆损失; 4、车辆因遭遇雷击、暴风、龙卷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5、在车辆有驾驶人随船照料的情况下
机动车强制保险赔偿的范围一般包括死亡伤残、医疗费用以及财产损失赔偿三部分,并实行分项限额赔付制度,具体分为有责赔偿和无责赔偿两种情况,所对应的最高赔付金额是不一样的。
交强险赔偿有以下范围: 1、死亡伤残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2、医疗费用:住院费、诊疗费、后续治疗费等; 3、财产损失赔偿:交通事故造成财产的直接或间接利益损失。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凡是造成本车人员、第三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都属交强险赔偿范围内。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赔偿范围为: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造成对方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3、造成财产损失的,需要赔偿对方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