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污染环境罪没有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刑法总则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新环保法第53条规定了公民对环境保护的知悉权,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为了保障公民的这一权利,法条还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应依法公开环境信息以及完善公众参与程序。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因为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所谓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指的是行政拘留。
保护环境的义务指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公民应当提高环保意识,保护有特殊价值的自然环境。防治由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防止由建设和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
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主要有:《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
污染环境罪的处罚,具体包括三点: 1、情况下,构成犯罪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或单处罚金; 2、如果存在严重情节,会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 3、如果是存在法定情形之一的,会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
构成污染环境罪的犯罪分子会面临有期徒刑以及罚金的刑事处罚。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构成污染环境罪的犯罪分子,应当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环保法所遵循、确认和体现并贯穿于整个环保法之中,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环境保护基本方针、政策,是对环境保护实行法律调整的基本准则,是环保法本质的集中
我国第一个环境保护法是1989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的法律。
1、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违法事实确凿、情节轻微并有法定根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案件; 2、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除第1项外,环境保护部门实施的其他行政处罚案件;、 3、适用听证程序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战略目标。农业资源作为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和条件,直接影响着农业和社会的发展,实现农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八章对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