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属于毒品。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不是毒品。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依据人体对精神药品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将其分为一类和二类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以下称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 明知他人是吸毒者,而向其提供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刑法第355条),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明知他人是吸毒者,而向其提供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
我国刑法中第三百五十五条明确规定,生产、运输、经营、使用国家依法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工作人员,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向其他人提供国家管制的能够致癌的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情节恶劣的,判处三年到七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单位和个人,知道他人是吸毒者,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非法是指未经国家法律批准或者授予的一切行为。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
《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应这样判: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明知他人是吸毒者,而向其提供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明知他人是吸毒者,而向其提供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