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3
河南省交通事故二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等等。
河南省交通事故七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等等。
河南省交通事故三级伤残赔偿标准: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等等。
交通事故四级伤残赔偿金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河南省交通事故中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应当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残疾赔偿金应当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
最高人民法院明传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明确授权各地可以在辖区内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即地部分地区实行同命同价,均已城镇标准核算赔偿。具体可查看本专题地区的详细赔偿
关于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的规定,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对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作出法律解释后,《实施条例》未再规定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200
标准如下: 一、死亡赔偿金:1.60周岁以下。城镇标准=32997元×20年。农村标准=14031元×20年2.60—74周岁。城镇标准=32997元×年限。农村标准=14031元×年限。年限为,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3.75周岁以上。城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
1、死亡赔偿金(按死者年龄) 60周岁以下 城镇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0年 农村标准:农村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0年 60—74周岁 城镇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年限 农村标准:农村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年限 年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