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女儿赡养老人的,有法定继承权,而且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子女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继子是否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与是否改姓没有关系,只要继子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就享有继承权,反之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就不享有继承权。 对于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权,与继父母的亲生子女享有一样的继承权。
胎儿是有继承权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为尚在腹中的胎儿保留相应的份额,当胎儿出生时为活体时,可以继承这部分财产;若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保留的份额应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继子如果和老人有形成扶养关系,即使其不赡养老人也有继承权,可以继承财产,只是不赡养老人的继子在继承老人遗产时,应当少分或者不分遗产;如果继子没有和老人形成扶养关系,则老人的遗产不可以由继子继承,继子不享有老人遗产的继承权。
继子女与其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女可享有继承权。如果继子女不赡养继父母,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对继父母遗产不享有继承权。 在法律上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
儿子没了老人有继承权。老人指父母的,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儿子不赡养老人能继承遗产,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是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但对老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儿子不在孙子有继承权。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