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创立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既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实务、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 1、根据其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或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3、根据其持有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4、监督公司的经营行为,提出建议或质询;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有: 1、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4、募集设立的,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5、有公司名称,住所,组织机构
股权转让合同的特点有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受到了严格的法律规制;合同标的的性质比较复杂;股权转让合同涉及多个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股权转让合同应当是当事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1、股东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1-50人,之前不允许一人公司,要两人以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为2-200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一般有五个区别,具体如下: 1、股东人数不同; 2、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3、缴纳注册资本的首次出资额和期限不同。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20%,
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的区别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有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无上限;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有限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无限制; 3、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份,而
股份质押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单务无偿性。债权人与出质人之间并不相互享有权利和负有义务。 2、补充性。 3、从属性。 4、优先受偿性。债权人在其债权上设定质押权的目的,在于保障其债权的实现和财产利益的安全。 5、记名性。
股份公司类型: 1、无限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 2、有限公司,股东仅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 3、两合公司,即公司是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
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按一定的程序购回发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为。股份回购的积极作用有稳定公司股价,维护公司形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作为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股份回购使公司股价上升。
公司股份回购有以下几种情况是被允许的: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股份合作企业的特点如下: 1、股份合作企业是独立的企业法人; 2、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主要是企业的员工,原则上不吸收他人人人股; 3、股份合作企业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现代企业管理机构,企业职工通过职工股东大会实行民主管理; 4、股份
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股东权利有下列不同点: 一、股份公司股东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股东拥有多少权利主要看其在公司的出资数额或出资比例的高低。 二、股份公司股东无权制定章程,只能参与修改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