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不一定,夫妻一方债务,是否判共同债务由夫妻一人一半还债务,还是谁名下有财产让一人还款,需视情况而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
如果债务用于共同生活则属于。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夫妻债务原则上是夫妻共同偿还的,但夫妻可以约定或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来确定由一方来承担。即双方协议离婚时约定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或者对共同债务未作明确约定,那么该债务应由原夫妻俩共同负担。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
需要两人共同偿还,但并不是必须两个人各还一半。视具体情况具体确定。一【《婚姻法》对偿还债务的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
夫妻一方不知情的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需要视实际情况而定:夫妻一方在另一方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借款,如果是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不是用于家庭生活需要,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
感情不和要离婚,然后分割财产,这都是有法可依的程序,但有人却打起了离婚的主意。昨日记者从鞍山几家律师事务所了解到,个别人竟借着离婚,想用共同财产偿还莫须有的债务,以达到多分财产的目的。市民A与丈夫B1
被共债的女方还不起债务的话,可以先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该笔债务确实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如果确实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女方只能通过先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不足的部分再由自己个人的财产偿还的方式,来偿还该笔债务。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向不知情的妻子主
同居关系破裂之后债务的处理问题,我国目前的法律并未对此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在实践中,一般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规定。 换句话说,同居期间因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双方都有清偿义务。
判断该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依据为: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确实是为共同生活所承担的贷款,就是共同债务,但是如果仅用于一方的其他消费,则不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此外,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