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不承担。 1、监事自己的债务自己承担。 2、监事作为公司的股东,在股东已经实缴完认缴的出资后,对公司的债务不负责任;除非该股东没有实缴完出资或者破坏公司的财产独立性。 3、公司的债务公司负责。除非有股东破坏公司的财产独立性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不可以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监事职责之一是检查公司财务,所以不能由财务人员担任监事,否则自己监督自己没有意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对外承担债务,其债务应当由总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总公司承担债务后不能追诉分公司。分公司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没有独立的责任能力,如果分公司的资产不足以还清债务,那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要承担总公司的债权债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对于总公司的债权债务,分公司需要承担责任。
个人能为公司债务担保。个人需要具备债务清偿能力,提供担保时签订担保合同。法律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是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享有选举、更换或者撤销监事的权力。但这并不意味着,监事只能由股东大会进行撤换,而不能自己辞职离岗。监事由股东大会和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与选举自己的机关之间是委任合同的关系。虽然监事是
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分公司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也就是说,分公司不能独立享有权利,也不能独立的承担责任。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由总公司进行管理与承接,即分公司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母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互相独立,母公司只是子公司的股东而已,两者之间并没有共同债务,母公司的债务不会由子公司承担。另外,子公司的债务也不会由母公司承担,除非有证据证明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