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企业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为:破产财产优先清偿了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其他债务,首先是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
公司若是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清理公司资产之后,清偿的顺序为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最后被清偿的是普通债权。
破产清偿顺序如下: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 3、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抵押物清偿顺序是: 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登记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权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物是指债务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的担保物。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
破产清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中国企业破产法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
破产清算的顺序是:首先是清偿破产人所欠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金等费用,并将其纳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然后清偿破产人所欠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还应该偿还普通的破产债权。
破产清偿的五个顺序有: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公司所欠的税款; 4、清偿公司的债务; 5、向股东分配剩余的财产。
企业破产后其债务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偿还: 1、破产费用; 2、共益债务; 3、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及经济补偿金; 4、欠缴的保险费及税费; 5、普通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
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中,货款是排在最后。破产的清偿顺序依次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工资、各种社保费用、职工补偿金;欠缴的其他社保费用和税款;普通的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