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五种: (一)拘传。 (二)取保候审。 (三)监视居住。 (四)拘留。 (五)逮捕。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或妨害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
一、自行变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二、申请变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
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犯罪嫌疑人,一般是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但如果逮捕期限届满后,仍然需要侦查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对被告人采取、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由院长决定。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都有: 1、拘传,在刑事诉讼中,拘传适用于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常情况下拘传适用与经过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传唤并非拘传的必经程序。公安司法机关可不经传唤而直接使用拘传;通常根据
逮捕后不予变更强制措施有什么条件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后,要对被逮捕的嫌疑人进行讯问,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不变更逮捕的措施。
管制是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 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公安司法机关对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作出是否批准决定的时限是3日,如果作出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决定机关即可书面告知,也可口头告知。
刑诉法强制措施有: 1、拘传。拘传是指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 2、取保候审; 3、监视居住; 4、拘留; 5、进行逮捕。 这五种措施是依照强制力度由轻到重的顺序依次排序的,对犯罪嫌
变更强制措施如下: 一、自行变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二、申请变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