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继承。法律规定,只有人身权不可以继承,而财产权一般都是可以继承的。所以在承包土地的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只能继承承包人之前在土地上获得的收益,或者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土地。
农村祖上老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当事人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产,随之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因为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财产,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无法继承。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一般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得继承的,所以不存在所谓的继承人。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
农村五保户去世后其遗产应由如下人员继承: 由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按照顺序继承。 若不存在继承人的,则该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但若死者生前属于集体所有制组织,其所遗留的财产应当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男方死了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的,按照其设立的遗嘱分割,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割;属于共同财产的,首先分割属于女方的部分,剩余部分按照上述方式分割。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规则是: 1、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的,遵照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执行; 2、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的顺序为: (1)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其中,子女
失独老人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农村征地补偿一般不能继承,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在组织内部分配土地补偿费。但如果被继承人已经分得征地补偿费的,则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