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8
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
过失犯罪一般是不讨论犯罪形态的,过失犯罪的犯罪形态只有一个,就是犯罪既遂,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准备等的形态。根据刑法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过失犯罪和故意犯罪的概念分别如下: 1、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社会结果而由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 2、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
过失犯罪一般造成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此时才被定为犯罪,主观上犯罪人是不愿意犯罪结果发生的,由于危害性比较大,也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刑拘在逃指的是已经受到了我国公安执法机关在经过详细调查之后对其发出了刑事拘留证的嫌疑人为了逃避其应负的刑事责任而逃跑的情况,对于刑拘在逃的嫌疑人,公安机关会进行全面的追捕,甚至会在网上开展追逃行动。
1、被告人不认罪,法院也会根据庭审情况和证据情况作出判决。 2、被告人不认罪,表明态度不好,如果证据能够充分证明犯罪事实,会加重判决结果不适用简易程序。 3、被告人不认罪,证据和庭审也不能证明犯罪事实或疑点很多,法官会保守的做出判决。
抢劫爆炸物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爆炸物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爆炸物相关的管理规定,抢劫爆炸
抢劫爆炸物罪的四要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上必须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爆炸物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方面: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爆炸物相关的管理规定,抢劫爆炸物的行为。
在我国人民法院对爆炸罪的量刑处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放火罪和爆炸罪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具有对公共安全危害极大的本质相似性,因此被《刑法》规定同一个法条之中。但是,放火罪与爆炸罪的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使用的犯罪手段不同。放火罪的成立需要有引火物,并且需要具有有火势蔓延后将无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由下列四个要件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使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遭受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
行为人若是构成非法携带爆炸物参加集会罪的处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又危害了公共安全,还侵犯了国家有关武器、管制刀具及爆炸物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仅限于爆炸物。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