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农村有户口没土地的,一般不能获得补偿。但如果其户主在农村有土地,而当地征收补偿时是按照户口计算补偿费的,则有户口没土地的人也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用。
补偿费是给被征地的农民的。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根据《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规定:闲置土地临时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年。临时使用期限届满,用地单位应当在30日内清理场地、完善开工相关手续并动工开发建设。已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闲置期间累计满2年的,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因不可抗力或者
拆迁国有土地有补偿。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
土地法48条补偿标准如下: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
企业拆迁划拨土地有补偿。一般有三种补偿方法。例如:1、划拨土地房屋有房产证,拆迁划拨土地会进行补偿;2、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人民政府制定;3、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
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不论有没有土地证,只要有房产证就可以获得补偿,因为国家承认房产的所有权力。但是土地性质会对拆迁补偿等方面造成一定的影响。比如出让用地开发商在取得土地时成本较高,考虑的补偿可能会高一点,而划拨用地成本较低,可能在拆迁时只对房产进行补偿不考虑地
土地开发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以及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一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