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对强奸未遂立案后是不可以撤销的。强奸未遂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必须立案调查。如果公安已经刑事立案,除非有嫌疑人死亡、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等情形,否则不会撤案的。但是被害人可以不追究其责任。
不可以,因为强奸未遂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必须调查处理。不过女方可以不再追究男方的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强奸未遂立案不可以撤。强奸未遂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必须立案调查。如果公安已经刑事立案,除非有嫌疑人死亡、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等情形,否则不会撤案的。但是被害人可以不追究其责任。
不可以,因为强奸未遂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必须调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
强奸未遂是否可以判处缓刑要看是否满足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对于强奸未遂案件,司法机关依法撤案的,不存在从轻判的问题,因为司法机关能够撤案,就说明行为人的行为有可能不会构成犯罪或者构成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用追究刑事责任,既然司法机关依法撤案,法院就不会对行为人进行判刑,也就不存在需要从轻处罚的问题
强奸未遂是否可以判处缓刑要看是否满足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
对于强奸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强奸未遂的处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未遂的,应这样处罚:在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况下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为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