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和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
免征土地使用税的范围包括: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市政公共用地;农林牧渔生产用地;废弃土地;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
免交土地使用税的范围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等七类土地。
下列情况变更土地使用权免契税: 1、承受土地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 2、土地被依法征收或占用,重新承受土地的; 3、承受荒地用于农、林、牧、渔项目开发的; 4、财政部或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免征项目。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范围是: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市政公共用地;农林牧渔生产用地;废弃土地;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
土地使用税报税时间是每年6月1日至15日以及12月1日至15日。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大0.6元、最高30元,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处理办法如下: 1、属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会自动续期。但对于续期的费用,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2、属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可以申请续期,需要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对于土地上的房屋以及
办理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证流程如下: 1、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根据合同约定,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 3、持有出让合同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