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8
自诉案件可以撤诉,公诉案件要视情况而定。有关法律规定,存在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
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阶段不能撤案。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刑事案件的原告一般是检察院盗窃罪属于刑事犯罪,而刑事案件只能结案,不能撤案。所谓结案,就是需要法院宣判,罪名成立或是不成立,不成立就会被无罪释放。罪名成立的就会被判刑,有可能减轻处罚或是免除处罚
在公安立案后对民事赔偿部分完全可以进行调解,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诉讼活动过程中。至于刑事部分原则上是不能自行调解的,但是如果受害方能够和检察院积极沟通,如果赔偿另一方到位能够得到另一方的谅解,那么是能够争取检察院的免于诉讼的处置。
1、刑事案件立案后出现新罪进行调查可以再次立案。 2、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刑事案件被退补了,最多可以补充侦查两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现行法律并未禁止行政撤诉后再提起行政复议,而行政复议法规定,对于没有经过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只要在复议期限内,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因此行政撤诉后可以再申请行政复议。相关的规定:行政诉讼撤诉后,不能以
刑事案件撤销案件规定,具体如下: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已经侦查的案件,因为存在法定的情形而依法予以撤销,终止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具体情况是:1、情节显著
立案后报案人一般不可以撤案。除非是自诉案件,就可以撤案。公诉案件属于国家行为,报案人无权撤销,公安机关在不符合法定撤销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撤销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
可以撤销。刑事案件立案撤销是指的侦查机关对于所立的刑事案件,经过侦查,发现对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撤销所立案件的侦查活动。依法撤销刑事案件,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遇到以下情形,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