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事实婚姻中债务的承担还是要看这部分的债务由单方产生还是双方一起产生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婚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用于共同的,就双方承担,如果不是则由债务一方承担。双方共同清偿的,可以协商,如果债务清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解决。
事实婚姻中的债务如果是双方共同产生的则共同承担,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才受法律保护,1994年2月1日之后的同居关系,属于一般同居关系。
如果已经构成事实婚姻,那婚姻期间的共同债务由双方一起承担。如果是个人债务则由个人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事实婚姻是否承担债务,需要分以下两种情况来分析。第一、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成立的事实婚姻,经补办登记手续,国家承认和保护其合法权益,就是按照夫妻关系处理其事实婚姻关系,其产生的债务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第二、如果是在1
事实婚姻是承担共同债务,如果是属于男女双方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对偿还共同债务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偿还。
事实婚姻共同债务的承担:事实婚姻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不适用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关规定。事实婚姻共同债务的承担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
婚内一方为了维持共同生活和经营的需要所借的债务,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均有义务偿还。若是婚内的借款是为了个人的不当开支,不是为了维持共同生活需要的,另一方也不知情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比如:借款是否是为了
事实婚姻是否承担债务,要按具体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1994年2月1日前成立的事实婚姻,经补办登记手续,国家承认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即按照夫妻关系处理其事实婚姻关系,其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2、1994年2月1日以后,男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
事实婚姻要承担债务,虽然事实婚姻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依然要承担债务,如果是属于事实婚姻期间,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由男女双方共同偿还;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由其个人偿还。
第一、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成立的事实婚姻,经补办登记手续,国家承认和保护其合法权益,就是按照夫妻关系处理其事实婚姻关系,其产生的债务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由双方共同承担。第二、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