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婚前男方首付,写女方名一般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但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那么即使写的是女方名字,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分割的话,一般都是女方获得房子,然后给男方补偿。
婚前一方购买房产的,原则上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房产以登记发生效力,婚后购房一方将房产登记另一方名字的行为,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证上加上对方名字,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分情况讨论:首先,就算房产证上本来就没有对方的名字,但是这一项房产是属于双方以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应当将这项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如果是一方父母赠与给其中一方的
首先,如果购买该房产的出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房产证是否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不会影响这一点。另外,如果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的,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对于如
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置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但是,如果在个人房产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这时候这套房产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配偶就有权请求分割这套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