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未成年人不能成立特别累犯。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没有关于特殊累犯年龄限制的明确规定,但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未成年犯罪不适用累犯,而特殊累犯属于累犯的一种,因此特殊累犯的年龄限制应同累犯一样,年龄必须满十八周岁。
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犯罪行为的,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构成特别累犯。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构成累犯。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教唆未成年犯罪的属于共同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
共同犯罪未遂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与犯罪未遂不是一个可以比较的概念,犯罪未遂是一种犯罪的状态。 1、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就不会以共同犯罪论处 2、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
共同犯罪未遂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只要二人有共同的犯罪故意,都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无论是否既遂,都构成犯罪。
片面对向犯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共同犯罪。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犯前罪时属于未成年人的,不构成累犯。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不构成累犯。
教唆未成年犯罪不都属于共同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教唆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或者教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法律规定以外的犯罪,由于、被教唆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在这些情况下,教唆犯和被教唆的人之间不发生共犯关系,教唆犯应对其
未成年人犯罪不构成累犯。未成年人是还没有成年的人。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同的社会或地区对未成年人在心理状态、社会责任、法律责任等方面有不同于成年人的要求和社会规范,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一
未成年犯罪一般不算累犯的。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累犯问题,“前罪”是未成年人犯罪,只要刑罚执行的主要部分是在行为人成年后完成的,也不妨碍累犯的成立。当然,如果行为人刑罚执行的主体部分是在行为人未成年阶段完成的,这种受刑经历就不应当作为累犯前提为
能。例如:甲乙两人开枪射杀丙,两人都没有射中,丙乘机逃走,那么甲乙两人的行为都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未遂)。如果共同犯罪人中一人或者其中数人的行为造成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其余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起什么作用,但是其行为仍然构成犯罪既
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不一定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应当是共同故意犯罪,如果行为人教唆未成年人犯的罪,未成年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行为人与未成年人不构成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