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9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由人民法院指定,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组织。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有: 1、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2、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3、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4、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在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上各国立法例,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一)法院主导型。即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处于主导地位,选任破产管理人的权利在法院而不在债权人会议。法院有权决定破产管理人的人选而不受债权人会议的影响。债权人认为法院选任的破产管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限制包括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损坏;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根据
破产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进行管理。
破产管理人一般具有接管破产企业的财产、印章、账簿等资料;调查并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破产企业的管理事务、开支;决定是否营业;以及代表破产企业参与诉讼、仲裁等活动的职责。
破产管理人的职权有: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
1、破产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
破产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