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
不准离婚的情形有: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可以被准予离婚的情况: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的。
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况:在法院在审理夫妻离婚案件过程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经调解也不能挽回夫妻关系的,那么法院会依法判决夫妻二人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也会准予离婚。
在这些情况下法院不准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无特殊情况提出离婚的,法院不准离婚;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但是军人没有重大过错,而且离婚也没有经过军人同意,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准离婚。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的,不予受理。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起诉不能离婚的情形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
以下两种情况下禁止结婚: 一、结婚双方是直系血亲或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结婚的一方或双方患麻风病且在进行结婚登记时尚未治愈;一方或双方在登记时患有其它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2次起诉离婚的,出现下列情况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 1、双方有需要抚养的子女,但双方没有处理好子女抚养问题的; 2、双方调解和好的; 3、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等。
下列情况夫妻不能离婚: 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是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是现役军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