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按原来发。 1、认定工伤后评不上等级,工伤治疗和休息期间,劳动者也是可以获得工资的。 2、如果劳动者工伤没有评上等级,用人单位仍需承担劳动者工伤期间的医药费、伙食费、营养费、护理费等,且劳动者工伤期间的工资应当照发不误。
劳动者不够伤残等级,但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的,仍然能申请工伤。 1、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负伤的; 2、具有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等情形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没有评上等级,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不算工伤鉴定不够十级,就是不构成伤残等级,就是不影响劳动能力,没有医疗依赖和生活自理障碍,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1、工伤没有造成伤残的,用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医疗费,员工需要治疗的,由用人单位正常支付工资。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治疗期间待遇为: (一)医疗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
上班途中开车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的,属于工伤。 在认定职工上班路上受伤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四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本人无责任或非本人主要责任; 4,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 此外,上
工伤骨折是否可以评定伤残等级,应当根据治疗后的情况进行确定。法律明确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因骨折而存在残疾,或者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评定等伤残等级,不存在残疾或者影响劳动能力
伤残等级共划分为十级,一到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到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被认定为工伤后,由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