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公司主体变更,如果是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者分立、合并等情况,原劳动合同均继续有效,不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不同情形,劳动合同权利义务承继的操作也有所差异。
变更劳动合同的可以拒签,必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者签订合同后是可以辞职的。如果提前三十日向公司发出书面的辞职通知,或者在试用期时提前三日发出通知的,到期后劳动合同解除,双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如果一方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的,另一方可以不签合同。变更劳动合同的前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双方都同意变更的,如果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当然可以拒签。
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企业在进行劳动合同变更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依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之一是劳动合同期满。也就是说,如果不存在诸如员工处于医疗期、女员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劳动合同应顺延的情形,那么,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在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可以与员工续签也可以不与员工续签;若存在员工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续签的话是可以变更工作岗位的。但其前提条件是必须经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协商一致,但若劳动者不同意变更岗位的,用人单位不得变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若是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应当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变更岗位属于对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