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离婚诉讼中偷拍证据只要不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是有效的。如果双方谈话交流时不存在欺诈、威胁、引诱、收买、骗取等恶意形式,是善意和必须的,是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查明真实案情而不得不为之,即使未经对方同意,也未侵犯别人利益也是有效的。
在离婚诉讼中,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拍摄和录制的影音资料,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且有证明力。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的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收条在诉讼中只有经过了双方的质证之后,才能作为有效证据被采纳。收条只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发生给付与收取财产的事实,但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即收条并非是债的必然凭证。
民事诉讼伪造证据的判刑是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伪证罪。犯伪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基本特征: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所谓民事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必须客观存在的事实,即具有客观性,客观性是指民事诉讼证据本身是客观的,真实的,而不是想象的、虚构的、捏造的。所谓关联性,是指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具有的某种内在
民事诉讼的规律决定所依据的事实,除免证事实外,都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高度盖然性(可能性)规则的理论源自了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只能是法律事实。高度盖然性是证明标准,是在证据优势基础上法官形成的内心确信。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的
民事诉讼中需要提交证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对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一、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明材料 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明材料有:通知、律师函、分期给付的承诺、证言、电话录音、短信等。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 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
民事诉讼证据的法定种类有: 1、书证; 2、物证; 3、视听材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的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是无效的,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有转移财产行为的,有权请求重新分割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