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劳动合同第10条的内容如下: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合同的违约责任如下: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详细的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
解除合同的流程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合同就可以解除;或者如果一方认为存在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违约等情形时,可以及时通知对方或者通过向法院起诉来解除合同。
合同生效的条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 具体是否生效要看合同约定的生效要件,如果附件不生效也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变更合同的条件是,原合同是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决定变更合同;当事人决定变更的内容是明确具体,可以确定的;以及变更合同的方式也是有效的。
合同终止的流程如下: 1、一方当事人实施一定的行为,使合同终止; 2、及时通知另一方; 3、由当事人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协助、保密等义务; 4、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权利义务终止。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订立合同的要求是,当事人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作出相应的承诺;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均在合同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或者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予以接受的。
格式合同,也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从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其称之为格式合同。 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合同中如有规定免除制定方的责任, 加重对方的责任,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
合同成立的要件是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且通过一定形式表示出来,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
解除合同的条件有: 1、合同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履行期限无法确定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解除条件。
合同的特点如下: 1、承包合同的目标是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 2、承包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3、承包人的工作是独立的; 4、承包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 5、承包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6、合同强调履行的合作性;
合同成立的要件具体如下: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