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计算征地补偿费的方式是: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
征地补偿标准从48300元一亩到35700元一亩不等,实际上在根本就无法准确的提供湖北省农村的征地补偿标准,且不论在湖北省范围内农村的具体个数,农村的征地补偿标准绝不是湖北省政府统一规定的,村民还是要以乡政府的通知为准。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
出让土地被征收的补偿费标准,一般由当地省级机关制定。土地被国家征用赔偿的数额应当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因此具体的数额需要到当地的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每个地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当地的政府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一般征地补偿的费用项目包括:征地补偿费、安置费、土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费,具体的补偿额度需要咨询当地的征收办。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
划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被征收人所在省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根据当地的情况和征收土地片区的综合地价来确定。征收农用地的补偿费包括了土地补偿费,对土地上种植青苗或其他附着物造成毁损所赔付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按照被征收的亩数乘以该地的年产
兴宁市征收补偿标准是:按产权面积补偿,支付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和装修费、拆房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各项家电移机费、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费,具体依据当地拆迁政策确定。
土地征用赔偿标准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1、安置补助费,征用山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2、土地补偿费,征用山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山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荒地征地的补偿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