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股东的出资时间,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股东按约定时间足额完成出资即可。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
是。股东不一定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可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在没有实际履行出资义务的时候,行使权利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1、其公式=每个股东投入资本金额/公司注册资本金额 2、出资可以是现金、实物、无形资产(如: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或劳务、股权或其他非现金出资需要经过评估和股东认可,超过约定金额部分,如出资人不要求补偿
按照司法实践,股东虚假出资不会影响其股东资格。股东只要在公司章程及股东名册中载明,并在工商登记机关进行了登记就取得了股东资格,且这种取得具有公示力和公信力。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
1、持股比例指的是出资额占到总的注册资本金的比例。2、它的计算公式如下持股比例=出资额÷注册资本金3举例某公司原有注册金90万,现在某股东新出资10万元,则该股东持股比例为10÷(90+10)=10%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股东缴纳出资期限的,按照章程规定的期限进行认缴即可。如果工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一般是20年,20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 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资两合性质,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作太多的限定,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来说,我国《公司法》将其规定为由公司章程决定。虽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由章程决定,但《公司法》明确了未在规定期限内出资的股东责任。具
股东虚假出资的话,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虚假出资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足额地补缴相应的出资。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8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的时候,每个股东只需要认缴相应的出资额部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股东就不需要按照章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