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著作权使用的法定许可情形有: 1、报刊转载; 2、录音制作人使用他人合法录制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未经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3、广播电台或电视台播放; 4、编制出版教科书,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计划而编制出版教科书;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1、发表权;2、署名权;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财产权包括:1.复制权;2、发行权;3、出租权;4、展览权;5、表演权;6、放映权;7、广播权;8、信息网络传播权;9、摄制权;10、改编权;1
以下权利,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修改权、发表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摄制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署名权、汇编权、翻译权、广播权等。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几种情况,在这些情况下使用他人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可以不向其支付报酬,只要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的名称,并且不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如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其他权利的,不属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为个人
著作人身权的内容: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瞳、篡改的权利。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的权利如下: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
使用著作权的法定许可情形具体包括: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以及作品被报社、期刊社刊登后,其他报社可以转载摘编等法定许可的情形。
著作权和专利权、商标权一样,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品,作品从产生之日起即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是法律赋予作者的一种权利,它可以使作者的作品免受非法侵害,比如:未经作者同意复制发行或者在网络上传播作品,使作者的名誉或者财产受到损
合理合法使用他人著作权的范围具体如下:为本人学习、研究、欣赏、适当的引用说明、新闻报道经发表的作品、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的临摹等。
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的权利如下: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
著作权使用的许可情形有: 1、报刊转载; 2、录音制作人使用他人合法录制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未经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不得使用; 3、广播电台或电视台播放; 4、编制出版教科书,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