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股东撤资退出的方式有两种:一为股权转让;二为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前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股东强制退出的方法如下:公司解散和股权转让。申请退股的条件: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
股东退股的方式有: (一)转股方式退出。转股的方式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二)减资方式退出。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使股东退出实际是公司回购了股东出资。但减资不同于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只要满足条件的表决权股东在股东会同意,股东会就可做出减
不能强制退出企业股东。如果公司需要退出的,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和解散公司的方式来退出。股东向公司以外的人转让股份的,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达到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
名义股东要求退出公司的,可以请求实际股东显名。股东显名应当经过股权转让的程序。名义股东是指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名义出资人被记载于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收益。
股东出资入股的方式有: 1、可以用货币出资; 2、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出资的财产不能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股东私下单独可以转让股份。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
变更股东的办法: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申请变更登记。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核准变更登记。
起诉股东的方式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的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若是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之内受理案件。
公司股东的更换应当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转让人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并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股权变更应当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