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房期间承租人有权退房,有权退房的情况是: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关系的;不定期租赁的;房屋具有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诉讼期间房东的房子一般是不能继续出租的。因为法院判决有可能将房子采取查封强制措施,在一定情况下是会由人民法院指定专门的人进行保管的,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情形,所以是不能继续出租的。
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改变租赁用途,不过需要一定的条件。就是租赁人没有跟出租人进行商量自己擅作主张的改变房屋的用途或者是承租人在规定的时间不进行缴纳房租并且逾期超过六个月。只要不是承租人的问题,出租人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合同的。
没有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并缴纳拖欠的房租。房客不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方式缴纳房租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补交房租的违约责任。建议与房客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诉讼维权的方式解决。诉讼维权需要房东
房屋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后还能退租金。根据法律规定,解除房屋不定期租赁合同的,一般应退还剩余期限的租金,而对承租人已使用租赁房屋时间部分的租金不予退还。但如果承租人存在违约行为,影响合同履行时,租金可不予退还,扣除的租金应相当于实际损失数额。
租房不租了剩余的房租一般可以退,对承租人已经使用租赁房屋时间部分的房租不予退还,承租人存在违约行为影响合同履行时房租可以不予退还,扣除的房租应相当于实际损失数额。
公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
房屋出租之后可以卖。出租人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房屋在出租之后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租赁合同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停履行,即行使行使不安抗辩权: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
次承租人可以支付承租人所欠的租金,法律规定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房东不可以连续涨房租。但只有双方订立了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且处于租赁期内,房东才不可以涨房租。如果双方未订立书面的租赁合同的,房东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那么在解除合同后,房东可以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