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导致婚姻无效的原因具体包括如下几种: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三种。且无效的婚姻经法院确认为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视为婚姻双方从来没有缔结婚姻关系。双方之后再婚的视为初婚。
宣告婚姻无效的原因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具体如下: 1、行为人已经结婚或明知对方结婚而还与其结婚的; 2、双方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双方或其中一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
婚姻无效的原因包括夫妻一方或双方重婚;当事人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结婚;男女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结婚。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l)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有: 1、重婚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包括无效婚姻和得撤销婚姻,前者为自始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撤销起丧失婚姻的效力。 认为中国的无效婚姻应有两类,第一类是自始
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法定条件或程序,而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男女两性结合。 从我国关于无效婚姻的法律规定看,无效婚姻有以下情形: 1、重婚。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缔结的婚姻。 2、近亲婚。指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规定
在我国婚姻无效原因包括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的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无效婚姻是基于下列原因产生的: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