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1、全部无效合同,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2、部分无效合同,部分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有效。
无效合同的种类: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是如果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含成套设备供应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涉外借款合同、涉外租赁合同、涉外技术合同(包括涉外技术转让或者引进合同、涉外技术服务合同等)、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涉外承揽合同、
合同中的义务种类有: 1、主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是指直接影响合同类型的必备义务; 2、从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是指不具有独立意义,对主给付义务的履行起辅助作用的义务; 3、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是指为了使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获得最大的满足而履行的通知
仓储合同的种类有: 1、根据仓储合同的原因,分为一般仓储合同和指令性仓储合同; 2、根据仓储合同标的物的性质,分为工业仓储合同、农业仓储合同、商业仓储合同等仓储合同; 3、按仓储经营方式分为一般仓储合同、消费仓储合同、混合仓储合同和仓库租赁
租赁合同的种类有: 1、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分为动产租赁和房地产租赁; 2、根据法律是否对租赁有特殊规定,租赁可分为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 3、根据租赁合同是否确定期限,可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
合同债权的职能分别有以下几点:请求履行的权利;接受履行的义务;请求保护债权;处分权能。债权人在对方没有履行债务义务或不按约定履行债务义务时有权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的效力种类如下: 1、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2、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而被确认无效; 3、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已成立,但不完全符合法律
买卖合同的类型主要分为付款合同、试用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拍卖合同等等。其中房屋买卖合同指的是,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试用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买受人对一标的物先行试用或检验,并以买受人在约定期限
无效合同的种类有两种,分别是: 1、全部无效合同,包括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和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比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等; 2、部分无效合同,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1、正确履行:也称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 2、亲自履行:指合同义务要由合同债务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不得由第三人代替。 3、条款约定不明的履行。 4、第三人履行。 5、价格变动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