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13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是国家为了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而制定的办法,在本办法出台后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且进行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行政处罚行为,受处罚单
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的条件:当事人依法被判处了罚款;但是当事人在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履行确实有困难的;经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且获得了行政机关的同意。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申诫罚 申诫罚是指影响违法者声誉的罚,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提出谴责、警告,使其引起警惕,防止继续违法的措施。申诫罚主要适用于情节比较轻微,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违法行为,既可以适用于公民个人,也运用于法人和组织。 二、财产罚 财产罚
行政处罚滞纳金的加收标准为每日加收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行政机关将行政处罚的决定对当事人进行留置送达的条件为:行政机关宣告处罚决定书时,当事人不在场;而行政机关送达决定书给当事人时,当事人或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该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一步:经办人员进入案件办理选择新建案件填写“案源信息登记表” 点击“保存”发送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发送给分局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签批后返回经办人员。进入“立案环节”。 第二步:经办人员点击“立案环节”,选择“文书”填写“立案登记表”,点击“保
行政处罚不予立案依据如下: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中的追究时效,指的是行政机关能对行为人的违法行为追究责任的有效期间。如果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则延长至五年。
在我国行政处罚申诫罚有警告。申诫罚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以示警诫的行政处罚,是相对较轻的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拘留是相对较重的一种行政处罚。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