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不需要当事人双方签字认可的,如果需要签字,应该是送达签收。对方不签字和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没有关系。对方如果不同意责任认定的结果,只能采取向上级申诉的方式。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即使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交通事故责任书依然有效。所以,一方不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的,并不影响认定书的效力。但是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警向其送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了字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拒不签字,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用其他方式送达成功后,也是有效力的。根据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对方不签字不影响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出具之日起就生效,即便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一直不签字,也不影响其效力。其仍然是双方处理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的凭证。如果一方对其表示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是否签字,对以后事故损害索赔都不会受到影响。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当事人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签字,不影响责任书的效力,且不适用调解。 因为事故双方的签字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
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后不履行,可以认为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以提起复核申请,或者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就赔偿事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
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部分当事人会直接不履行认定书上的内容,即拒绝接受关于事故责任的认定。出现这种情况,受害人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反映。公安机关确实认为认定书上内容有错误的,可以撤销,责令重新制作,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交通事故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后不履行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者反映,上级公安机关如果认为确实存在错误,可以撤销,并责令重新做出。或者另一方也可以提起诉讼要一方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