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前,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可以给劳动者一个准备的时间,便于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也可以为劳动者离职后重新就业做准备,另外用人单位也有充足的时间进行人事各方面的安排。因此,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员工是很有必要的,也是对员工
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包括: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被法院依法宣告为破产的;其他。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单位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用
劳动合同在满足下列条件时终止: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其他。
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其他。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区别主要有:1、适用的范围不一样,劳动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比较广,而劳动合同的终止的适用范围比较少,如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劳动者死亡或拟制死亡、用人单位因为破产或被注销等情形;2、发生的法律后果不一样,
离职是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而是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者要离职的,那么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离职手续。
1、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
返聘退休人员属于劳务关系,劳务报酬根据双方合同约定为准。劳务人员不受《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保护,即不享有一般劳动者的权利。因此,工龄可以按照返聘后的工龄计算(也可以不计算工龄,因为已经不涉及经济补偿的问题。除非公司愿意给这些返聘人员支付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终止的,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支付赔偿,即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单位要支付给劳动者二个月的工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