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2
(一)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 (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材料; (三)其他必要材料。预购商品房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后,当事人应当申请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为商品房抵押权首次登记。
办理土地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土地抵押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土地的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根据《船舶登记办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20总吨以上船舶的抵押权登记,由船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申请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船舶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 (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者船舶
房屋抵押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根据法律规定以房屋作抵押的,抵押权自办理抵押登记时设立。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有权对该抵押房屋优先受偿。
房屋抵押权设立需要登记。房屋进行抵押必须签订书面的抵押担保合同、及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登记抵押权不发生法律效力、抵押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
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抵押合同; (五)主债权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房屋抵押手续需要的材料有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
当事人要办理抵押物登记,需要向登记部门向登记部门提供的材料包括: 1、立合同和抵押合同; 2、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没有抵押物权属证明的,可以提供其他能够证明自己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要提交以下材料: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
需要带上办理人的身份证明、登记请求书、正规有效并签署的相关合约、土地证和房产证或者房屋产权证、证实抵押物的材料、证实屋子价值材料以及其他必须材料。如果签署合约时还未办理产权,那需在合约中记录,等拿到证书后重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