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8
领结婚证前买了房子,婚后财产分割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有以下情况: 1.该房子是领结婚证钱个人财产购买,则该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该房子是领结婚证前以个人名义贷款买的房,婚后还贷,还贷的部分和增值部分都属于共同财产。
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参考婚姻法条例,如果夫妻一方婚前贷款的房子如果是全款付清的情况下,则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一方父母在婚前购买,也不属于共同财产;有一种情况下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即为婚前一方付清房子首付,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剩余的贷款,则共同承担的贷
婚前全款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则需要看购房时是否只用了单方的财产,要是购房仅仅用的是夫妻一方的财产,那么这就有可能不属于共同财产;要是购房利用的是夫妻双方的财产的话,这就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
不属于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即使是婚前买房,婚后才办理房产
婚前贷款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登记在两人名下或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把对方名字加上去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能够举证婚后还贷部份是父母帮助还的或者是婚前积蓄还的,则婚后还贷部
1、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在婚前买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买房,婚后用自己财产还贷的,该房仍被认定为是个人的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前买个人买房,但是房子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或者加了配偶名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子卖了婚后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的房屋属于出资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使在婚后将其卖掉,仍然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从法律上讲,婚前购买的房屋所付的房款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分配时会酌情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夫妻一方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
婚前买的房子原则上婚后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已经交清房款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一方的父母为孩子购买房子,婚后将房子的产权登记在孩子夫妻双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婆婆买的房子如果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的是男方的名字或者婆婆的名字,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不属于。存在两种情况,属于共同财产的: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