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签空白拆迁协议的风险大。双方对合同事项没有明确约定,建议不要签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签订拆迁协议的过程中,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尊重对方当事人的真实意图。一方当事人在胁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如果存在以下四种情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 第一、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
以下情形不能签拆迁补偿协议:未采用书面形式签订的;属于空白协议的;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法律地位不平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拆迁程序上存在违法点的;拆迁决定未予以公示的。
根据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共利益需要,被征收房屋的业主在国有土地上被单位或者个人征收房屋时,应当给予公平补偿。因此我们知道,在收集个人住房时,可以与政府签订协议的是房屋的业主。如果变更为企业,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主体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执行。合伙协
按现行的拆迁执行情况来看,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产证就是谁的名字。 若拆迁协议是由户主签字,那么房产证就是户主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协议必须是
只有主人签字才有用,它属于谁,最后就要由谁来签字。当然了,在签字之前,双方也要进行沟通,把条件都谈妥以后才可以签。只要签了,那就代表它是具有效力的,以后没有办法反悔,所以一定要考虑清楚了,然后再做决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时候,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经济补偿,而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协商好后,双方应当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但拆迁补偿协议要不要公证,我国法律是没有强制要求的,由当事人决定要不要进行公证,不公证也不影响其法律效力。
面对房屋进行拆迁的时,拆迁人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双方就经济补偿问题协商一致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的。
有开发商和政府等相关部门再次量的时候,有房主签字,那时差不多就要拆了。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
拆迁协议签了不想要安置房不违法。 拆迁协议签了不想要安置房不可以随意违约: 1、如果双方已经签字的话就协议而言已经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有异议只能怪自己没有审慎对待,但如承在重大误解或受协廹而签订的协议导致财产损失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情况下,被拆迁人签了拆迁协议后不能反悔。拆迁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被拆迁人拒不履行拆迁协议约定的义务,政府拆迁部门有权要求被拆迁人继续履行拆迁协议。例如,拆迁协议签订后,政府按约定支付了拆迁补偿款,被拆迁人却拒不搬迁,则政府拆迁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