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拘役与刑事拘留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重大嫌疑分子; 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和民事拘留均由法院适用,而刑事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
监外执行收监后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减刑: 1、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2、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又或者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
在监外执行的,罚金需要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如果被执行人期满不缴纳的,由执行机关强制其缴纳;如果确实不能缴纳的,可以申请延期缴纳、少缴或者不缴。
监外执行程序: 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所在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审查后,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进行病残鉴定。 2、监狱根据病残鉴定结论,提出审核意见,报监狱长审批。 3、监狱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材料,报送省监狱管理局审批
监外执行的条件有以下内容: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的。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的。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其中可以被监外执行的人是: 1.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2.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3.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
监外执行的情形有以下三种: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3、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监外执行是一种特殊的刑罚方式,它是指由于被判处有期或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
监外执行终止的情形有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以及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监外执行原则上是计入刑期的。
监外执行新规定: 1、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形: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2、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属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为: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等。
癌症可以监外执行,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如下: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1、适用条件不同: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而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缓; 2、程序不同: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而死缓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3、刑罚不同:被判处死刑后立即执行,而